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文件精神和雅安市中职奖助学金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附件1)《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教育国家助学金分档发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49 号,附件3)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雅职院〔2023〕17号,附件4)等文件要求,明确评审对象、把握申请条件,严格按照规范评审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做好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
国家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名额分配见《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的通知》(学生处〔2023〕58号,附件5)。
三、时间安排
为按时完成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请按照以下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
项 目 |
学生申请 |
班级意见 时间 |
二级学院公示 |
二级学院填写“院(系)意见” |
二级学院报送申请材料 |
高职国家奖学金 |
10.7 |
10.8 |
10.9-10.13 |
10.16 |
10.16 |
中职国家奖学金 |
10.7 |
10.8 |
10.11-10.13 |
10.16 |
10.16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0.7 |
10.8 |
10.11-10.13 |
10.16 |
10.16 |
高职国家助学金 |
10.7 |
10.8 |
10.11-10.13 |
10.16 |
10.16 |
中职国家助学金 |
10.7 |
10.8 |
10.11-10.13 |
10.16 |
10.16 |
四、报送材料
请按照规定时间报送以下材料。
(一)高职国家奖学金
1.《高职国家奖学金申报书》(附件6)一式一份。
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8)纸质盖章件和电子件。
3.二级学院公示照片复印件。
4.二级学院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不用贴照片。
2.《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0)纸质盖章件和电子件。
3.二级学院公示照片复印件。
4.二级学院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三)高职国家助学金
1.《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附件11)纸质盖章件和电子件。
2.二级学院公示照片复印件。
3.二级学院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四)中职国家奖学金
1.《中职国家奖学金申报书》(附件7)。
2.《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附件12)纸质盖章件和电子件。
3.二级学院公示照片复印件。
4.二级学院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五)中职国家助学金
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3)原件。
2.《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报送名单》(附件14)纸质盖章件和电子件。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精准认定,应助尽助
1.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13 类特殊群体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为2100 元/人·年、3300 元/人·年、4500 元/人·年三个档次。为保证精准资助,提升资助质量,助学金评选等级要按照困难生认定的等级确定,可降档,但不能升档。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为3300 元/人·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可申请4500 元/人·年档次。
3.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中职阶段国家助学金分档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在2023年我院继续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分档,并严格按照“应享受助学金政策总人数不变、平均资助标准不变、总体补助金额不变”的原则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进行评选和发放。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学院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文件精神,组织精干力量,确定专人负责,力求把本年度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实做细。要主动公开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申请条件、申报程序等。
(三)细心细致,严把材料关
各二级学院要严把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受助对象的产生符合政策规定。要仔细、严格审查学生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保证报送材料符合要求,并按时提交材料。
六、其他
(一)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以本通知附件为准。
(二)在雅安市下发新的中职奖助学金文件前,请按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
2.《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
3.《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教育国家助学金分档发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49 号)
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雅职院〔2023〕17号)
5.《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的通知》(学生处〔2023〕58号)
6.《高职国家奖学金申报书》
7.《中职国家奖学金申报书》
8.《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9.《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10.《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11.《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
12.《2022-2023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
1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1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报送名单》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