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450号)文件精神和雅安市中职国家奖学金及助学金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450号)(附件1)、《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教育国家助学金分档发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49 号)(附件3)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雅职院〔2021〕21号)(附件4)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奖助学金名额
奖助学金名额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学生处〔2022〕39号)(附件5)。
三、时间安排
为按时完成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请按照以下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
项 目 |
学生申请 |
二级学院公示 |
二级学院填写“院(系)意见” |
二级学院报送申请材料 |
高职国家奖学金 |
10.8 |
10.12-10.18 |
10.19 |
10.19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0.8 |
10.14-10.18 |
10.19 |
10.19 |
高职国家助学金 |
10.8 |
10.24-10.26 |
10.27 |
10.27 |
中职国家奖学金 |
10.8 |
10.14-10.18 |
10.19 |
10.19 |
中职国家助学金 |
10.8 |
10.14-10.18 |
10.19 |
10.19 |
困难认定(补录) |
10.9 |
10.10-10.12 |
10.13 |
10.13 |
高职国家助学金 (补录) |
10.21 |
10.24-10.26 |
10.27 |
10.27 |
注:班级意见时间未做统一规定,请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学生申请时间后,二级学院公示时间前。
四、报送材料
请按照规定时间报送以下材料。
(一)高职国家奖学金
1.《高职国家奖学金申报书》(附件6)。
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8)纸质盖章件和电子件。
3.二级学院公示照片复印件。
4.二级学院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不用贴照片。
2.《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0)纸质盖章件和电子件。
3.二级学院公示照片复印件。
4.二级学院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三)高职国家助学金
1.《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附件11)纸质盖章件和电子件。
2.二级学院公示照片复印件。
3.二级学院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四)中职国家奖学金
1.《中职国家奖学金申报书》(附件7)。
2.《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附件12)纸质盖章件和电子件。
3.二级学院公示照片复印件。
4.二级学院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五)中职国家助学金
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3)原件。
2.《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报送名单》(附件14)纸质盖章件和电子件。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精准认定,应助尽助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为“城乡低保学生”,下同)、特困供养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这部分学生可以不申请困难认定而直接给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3300 元/人·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在2022年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可申请 4500 元/人·年档次。
3.对泸定地震受灾学生,各二级学院应按照《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9·5”泸定地震受灾学生帮扶工作的通知》(附件15)执行。
4.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中职阶段国家助学金分档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在2022年我院继续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分档,并严格按照“应享受助学金政策总人数不变、平均资助标准不变、总体补助金额不变”的原则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进行评选和发放。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学院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文件精神,组织精干力量,确定专人负责,力求把本年度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实做细。
(三)细心细致,严把材料关
各二级学院要仔细、严格审查学生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保证报送材料质量。
六、其他
(一)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以本通知附件为准。
(二)因时间紧迫,雅安市尚未下发2022年中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正式通知。如雅安市下发通知后有新要求,将按照新要求执行。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450号)(不予公开)
附件2:《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
附件3:《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教育国家助学金分档发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49 号)
附件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雅职院〔2021〕21号)
附件5:《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学生处〔2022〕39号)
附件6:《高职国家奖学金申报书》
附件7:《中职国家奖学金申报书》
附件8:《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9:《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0:《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11:《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
附件12:《2021-2022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1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报送名单》
附件15:《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9·5”泸定地震受灾学生帮扶工作的通知》(不予公开)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