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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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做好2016年“文明寝室、公寓先进集体”创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3-18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系:
    为切实加强我院公寓管理,营造干净、整洁、美观的居住环境,根据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我院 2016年“文明寝室、公寓先进集体”创建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文明寝室”创建评选工作
    1. 评选对象:以寝室为单位
    2. 评选原则:寝室成员思想积极向上,室友团结友爱,积极参与学生干部评选及公寓文化活动;寝室卫生分工明确,室长起带头作用,共同维护寝室荣誉。
    3. 评选条件:
    (1) 寝室成员积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 寝室成员热爱集体,团结向上,互帮互助,文明礼貌,寝室内学习风气浓厚,成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3) 寝室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无故晚归和不归成员,无违纪处分者;
    (4) 寝室卫生检查成绩应在所在系(年级)所有寝室前列;
    (5) 寝室成员未有违反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寝室成员在寝室内遵守纪律等情况与其评优、评奖学金等挂钩。
    4. 评比办法: 各寝室经过自评、自查、自荐,以寝室为单位填写“文明寝室”申请表,文明事迹一篇(500字以内),材料交至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
    5. 奖励办法:根据评选结果对获奖寝室给予一定奖励。
    二、“公寓先进集体”创建评选工作
    1. 评选对象:以系为单位
    2. 评选原则: 各系公寓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能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在公寓楼内的影响作用,协助宿管人员做好各项工作、通知,积极参与宿管中心活动及自管会活动。
    3. 评选条件:
    (1) 参评单位的文明寝室、卫生合格率高;学生在公寓内遵守纪律等情况与其评优、评奖学金、入党等挂钩;
    (2) 参评单位认真开展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学生寝室内务、学生文明守纪,爱护寝室公物,无违规使用电器、酗酒、斗殴、学生晚归、不归情况等较少,违纪学生比例低;
    (3) 参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学生公寓文化、宣传活动,活动有策划、有总结,活动开展效果好,并有相关的图片资料;
    (4) 学院针对参评寝室的卫生检查及抽查未有不及格成绩。参评单位所有寝室卫生成绩合格率应达到90%,文明(优秀)率达应达到30%;
    (5) 参评单位的寝室成员严格遵守《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寝室成员在寝室内遵守纪律等情况与其评优、评奖学金等挂钩;
    (6) 各系进驻公寓的辅导员与住宿学生的比例≥1:1000,设置辅导员工作室,有值班名单及工作记录;
    (7) 参评单位近两年内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未发生安全及责任事故。
    4. 评比办法: 各系经过自评、自查、自荐,以系为单位填写“公寓先进集体”申请表,文明事迹一篇(1200字以内),材料交至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
    5. 奖励办法: 根据评选结果对先进集体给予一定奖励。
    三、其他
    各系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学习《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本文件,组织学生积极投入创建文明寝室和公寓先进集体的工作中。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6年3月11日     

附件

上一条:学生处关于举行学院“第二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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