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0〕622号)文件要求,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谨组织了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认定和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二级学院综合考察、审核、公示和推荐,学院学生评优评先领导小组评审,现认定蔡竞羽等286名同学为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蔡竞羽等138名同学为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现对认定名单和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反映,或向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举报电话:0835-2361679,举报邮箱:yzyjw2015@163.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pdf
附件2:
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认定名单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