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的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川教函〔2020〕388 号)的通知要求,我校对2020级五年制在校中职学生和临床医学院2019级五年制在校中职学生(10月份返校)开展了第二阶段中职助学金评选工作,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和二级学院评议和学校审核,现将第二阶段中职助学金拟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9日)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应,联系电话:1809011827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