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启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雅发改价调[2018]24号)文件要求,我院将对在2018年11月份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发放2018年1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现将享受2018年1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学生名单(详见附件:公示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24日16:00之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反映。如有其它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18090118275。
学生处
2019年1月18日
附件: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