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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公约
日期:2014-12-20   作者:系统管理员       信息来源:    点击数:
    1.自觉遵守《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2.按照学生处宿管中心的统一安排入住学生公寓,不得私自调换寝室。
    3.严格遵守学生公寓作息时间,做到不晚归,不夜不归宿,按时就寝。
    4.爱护各项公寓设施,不私自拆卸、挪用室内家具或设备;不在宿舍的墙壁、书桌等设施设备上乱贴乱划。
    5.安排值日,每天打扫宿舍卫生,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不乱摆放物品,不乱扔垃圾,不高空抛物。
    6.注意节水、节电,防火防盗,不使用明火光源,爱护公寓内的消防设施;
不乱窜寝室,随手关门。
    7.不在公寓内违章用电;不私拉电线;不使用、存放以下违章电器:电炉、电暖器、电热毯、电热棒、酒精炉、电饭锅、烫发器、电饮水机等器具;谨慎使用电吹风、台灯受限电器。电吹风只能在指定地点使用;台灯只能使用充电的小功率台灯。做到宿舍无人时不使用充电设备。
    8.不在宿舍打闹、大声喧哗、播放大功率音响;抽烟、酗酒、赌博;传播非法刊物、黄色音像物品;从事商业活动。
    9.不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有毒等危险品、酒类制品、宠物进入学生公寓区。
    10.不在学生公寓内成立 “同乡会”、“老乡会”或类似的非法学生团体。 
    11.不在学生公寓区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12.不乱打报警电话,乱按报警器。
    13.自觉接受宿管人员管理,不留宿外来人员。
    14.不将电瓶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停放在公寓楼或宿舍内。
    1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钱物,现金及贵重物品不存放在学生宿舍内。保管好寝室的钥匙,不随意转借他人,衣柜应上锁。
    16.团结互助,在学习、生活上相互关心、帮助,创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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